
车辆买卖服务合同(二手车)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现有 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偿转让给乙方。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 一、本车价款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小写 元后,甲方应同意乙方将车辆开走,待甲方配合乙方将车辆过户完毕后,乙方将剩余车款小写: 元一次性付给甲方,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他因素给乙方带来的 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乙方开走车辆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其他相关约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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