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分为哪些种类
按照所保危险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两类: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可以分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综合意外保险和意外伤害误工保险。
1、按照所保危险分类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它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即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普通的一般愈外伤害而致死亡、残疾时,由保险人 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它所承保的危险是一般的意外伤害。它通常是一种独立的险种,多采用短期保险的形式,以I年或不到1年为期,根据保险双方的约定决定保险 的内容、保险金额和保险方式。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它是以“三个特定”(特定原因、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为约束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其承保的危险是因特定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 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遭受的愈外伤害。通常需要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保险人还要求加收保险费。此类保险承保的意外伤害包括:战争所致意外伤害;从事 剧烈体育运动、危险娱乐运动所致意外伤害;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李故所致意外伤害等。这些特约承保的意外伤害可以单独承保,也可在其他保险单中附加,或签注特约或出具批单从除外贵任中剔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它通常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此种保险只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满足被保险人对意外伤害的保险需求。其基本 内容是:投保人交纳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巡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疾,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企。它的保障 项目包括: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和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等两项。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称死亡保险金,因被保险人残疾给付的保险金则称残疾保险金。此种保 险通常作为附加条款附加在其他主险上,但也有作为单独的险种投保的。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惫外伤害需要就医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它的保险贵任通常规定:被保险人 因迎受意外伤害,且在责任期限内,因该愈外伤害在医院治疗且由本人支付的治疗费用的,保险人按合同规定进行医疗保险金的支付。通常,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 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需医院治疗,保险人均按规定支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医疗保险金不超过保险金额。而且,该种保险通常还对被保险人住院治 疗进行住院津贴给付。在此险种中,因疾病所致医疗住院费川等属于除外责任。此险种大多为附加条款附加在主险上。
(3)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此种保险是前两种保险的综合.在其保险责任中,既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给付贵任,也有因该意外伤害使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此类保险大多单独承保。
(4)意外伤害误工保险。意外伤害误工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工作,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它的保险责任通常规定,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达到一定程度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从半有劳动收人的工作时,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停工保险金。该种保险旨在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导致收人的减少,维护依靠被保险人的收人生活的人的利益。"
按照所保危险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两类;按照保险责任划分,可以分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综合意外保险和意外伤害误工保险。
1、本网所有内容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京普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普律法律咨询",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律师 "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除注明"来源:xxx律师"的内容外,本网以下内容亦不可任意转载:
(1)本网所指向的非本网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
(2)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
(3)未由本网署名或本网引用、转载的他人作品等非本网版权内容;
(4)本网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5)本网中必须具有特别授权或具有注册用户资格方可知晓的内容;
(6)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网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3、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不得进行如下活动:
(1) 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
(2)任何违法行为;
(3)任何可能破坏公秩良俗的行为;
(4)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引用本网内容;
5、转载或引用本网版权所有之内容须注明“转自(或引自)普律法律咨询”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www.pulv.xyz。
6、转载或引用本网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7、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8、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已与知识产权所有者签署合作协议并支付报酬。如有未尽事宜请相关权利人直接与本网媒体合作部联系,联系电话为:18310766123。
9、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