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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求赔偿有什么前提,离婚赔偿的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普律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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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求赔偿有什么前提,离婚赔偿的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时如果有一方出现了重婚或者是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后是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如果在婚后双方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或者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离婚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的,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要将共同财产和抚养权进行分割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 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 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 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基于上面的四种情况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总结起来就是,只要是不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而不提离婚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因此,想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选择离婚。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 28 条的规定,《婚姻法》第 46 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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